後來西班牙人於1642年5月被荷蘭人趕走。荷蘭人到大陸以連騙帶哄招募了不少漢人到台灣。雖然有澎湖的前車之鑒,荷蘭人對待漢人不敢太惡劣,但漢人的待遇仍形同奴工。在荷屬時期台灣的漢人約可分為三種:一是到台灣經商的商人、二是通荷語的漢人幫辦、其他就是一般奴工了。
荷蘭人到台灣最大的好處就是引進了台灣原來沒有的東西,許多植物的引進,包括後來對台灣經濟影響很大的蔗糖工業從印尼引進。還有,牛也是荷蘭人引進的。我們很難想像今天到處看得到的牛是荷蘭人引進的。台灣原本沒有牛,是荷蘭傳教士格拉威爾士在1647年自印度進口121隻黃牛開始;水牛則是清代自大陸引進的。台灣倒是有一種動物,體形比牛小,牠的角中國人很喜歡當補腎藥品,這就是梅花鹿。依據荷蘭人統計,剛到台灣時台灣約有梅花鹿二百萬隻,很難想像當年台灣到處有梅花鹿在奔跑。荷蘭人請平埔族原住民幫他們捕鹿,鹿皮全數出口到日本。因為從豐臣秀吉及德川家康的戰國時代開始日本武士很喜歡用鹿皮做盾牌,重量輕又可以擋箭。荷蘭人最高一年可以出口十五萬張鹿皮,當然濫捕的結果造成今天已經看不到梅花鹿了。樟腦也是出口大宗,是第一個台灣第一。
鄭成功是在1661年從鹿耳門上岸攻打台灣。到1662年荷蘭人全數退出台灣,當時在北港有鄭芝龍的遺部約五千人,台南有荷蘭人招募的漢人約二萬人,鄭成功帶領三萬兵馬及五千眷屬,所以當時台灣的漢人約有六萬人。
荷蘭人走後,鄭成功將七鯤身及北線尾地區以他的家鄉命名為安平,設承天府,下設天興、萬年二縣。台灣的名字因與閩南語「埋冤」相近故改名東都。
鄭成功在台灣只呆了十三個月即得瘧疾而亡,享年38歲。他因帶的是海盜兵,所以治兵甚嚴。當他得病的時候性情大變,竟然為了他的兒子鄭經與奶媽有姦情生下一子即鄭克緘而派人回泉州去殺他太太及鄭經,還好部將知道他已神志不清而抗命未執行。還有他也想殺一位不該殺的人,那個人從小跟他一起長大,在他治兵甚嚴時只有這個人敢跟他強辯,所以他對這個人討厭到極點,這個人就是施琅。鄭成功在病中派人殺施琅,施琅逃掉了,鄭成功就把施琅的父親、妻子兒子一家人通通抓起來殺掉。這也是施琅發誓日後一定要滅掉鄭氏一家的原因。
鄭成功死後兒子鄭經即位,在位19年。清朝因知道鄭氏的經濟來源是海上貿易,於是實施了一個所謂「遷界」的政策,將閩浙兩廣的沿海居民全部向內陸移動三十里,三十里內見人即格殺。台灣因此在十年間一下子湧進了約五十萬漢人,而鄭經的海上貿易也大受影響。他最不應該的是竟然接受吳三桂的建議參加三蕃之亂,結果大敗而回,連廈門金門的根據地也失去了。鄭經從此沉溺酒色,死時才39歲。
鄭經死後他的大兒子鄭克緘庶出,長得很像鄭成功,個性也像,家臣們怕鄭克緘會像鄭成功一樣走回治軍嚴明的老路,竟然把鄭克緘殺掉,擁立嫡出年僅十二歲的鄭克塽即位。
施琅看到時機成熟即引兵攻澎湖,先輸後贏澎湖陷落。鄭克塽即遣人求降,僅在位一年。明鄭合計有21年(1662年至1683年)的光陰。
施琅佔有台灣後,清廷朝中分成兩派激辯,一派認為台灣是瘴癘之島、彈丸之地,番人又多治理不易應予放棄。施琅卻認為台灣漢人已多又有反清復明的思想,若不加以治理則易成海盜為害東南沿海四省。
此事從1683年遷延至1684年共九個月終於定案,台灣設府隸屬福建省。施琅於是將東都復名台灣,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分巡台廈兵備道。下設三縣即台灣縣(今台南)、鳳山縣(今高屏)、諸羅縣(今嘉義)。然後下「禁海令」,禁止粵籍人士(主要是客家人)來台;閩人來台也不准攜眷。關於這一點始終查不出甚麼原因,施琅對客家人何以如此敵視,結果造成今天閩南人與客家人約為五比一的比例。派往台灣的官員及駐軍也不准攜眷,而且三年一任或換防。當然這個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防範到台灣的官民有反叛的意圖而以其家眷作為人質(乾隆皇帝親口所說的)。結果台灣到處充斥單身流浪漢,稱為「羅漢腳」。漢番通婚非常盛行,即使大力禁止也擋不住,所以台灣有句俗話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平埔族原住民急速消失。而且也種下日後分類械鬥的原因。
接下去要講清朝的台灣地方體制,在這之前我先把明清的地方體制做一比較。明太祖朱元璋是以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為目標,所以明朝一建立就宣佈一切回復宋制。包括衣冠髮型及一切典章都要恢復,當然地方體制也是一樣。宋的地方體制其實是延續秦朝的郡縣制度。秦始皇廢封建立郡縣。封建跟郡縣有甚麼不同?封建是大封功臣皇族到地方領地。好處是對中央政府向心力較強,但時間一長與地方連成一氣,若與中央交惡就管制不易。郡縣制度則是地方官吏全由中央指派,任期一到就調走,不易在地方形成勢力。也就是說郡縣制度就是中央集權制。
宋的地方體制層級為府、郡、州、縣。宋朝的地方體制較亂,首都或較重要的都市都可叫府如開封府,但較大的地方也可以稱為府。州的地方較大的都市最後都變成該都市的地名,如泉州、漳州、杭州等。明朝時每每因都市發展的不同而必須時有調整。
清朝時改立行省,其實行省制也是郡縣制的延伸。清朝是外族入侵,為有效管理漢人,將紛亂的地方體制劃分成十三個行省。每個省的巡撫一開始當然是旗人當的。另外打天下的八旗軍(即後之綠營)就分到各省成為地方武力,稱為「道」。名為維持治安,實為防範漢人叛變。所以府之上就多了兩個層級,即分為省、道、府、州、縣。其中郡不見了。
到了清朝中業因八旗軍勢力衰微,漢人的鄉團抬頭。尤其在太平天國時綠營已完全沒有戰鬥力。當時的外國人看到綠營的士兵身上一定帶兩枝槍,一枝是火槍,一枝是(鴉片)煙槍。所以地方武力幾乎被漢人的地方團練所取代,因此道的層級反而降到與府同級,只管軍政亦有兼管學政。州只在特別行政的地區使用,另在幅員廣人口少的地方設廳。州與廳都變成與縣同級。所以清朝末年地方體制已簡化到省、府、縣或廳或州。
有了這些觀念,我們再來講清朝台灣地方體制的沿革就方便多了。為甚麼要花那麼多力氣來講地方體制呢?這牽涉到後面要講的明清時代城隍廟的特質。這時代的城隍廟幾乎都是官方修建的。只要知道甚麼時候在甚麼地方設了甚麼官府,就知道在那不久會有一間城隍廟建起來。總之清朝領台212年(1683年至1895年),地方體制的變化是如何呢,我就以年代的順序加以說明。
首先從1684年設台灣府開始,名義上是管整個台灣島及澎湖列島。但縣級的官府只有三個,從今日彰化以北都沒有官府在管。包括彰化、台中、南投、苗栗、新竹、桃園、台北、基隆、宜蘭及東部的花蓮、台東,南部的恆春全部未設官治,幾乎占台灣面積的四分之三了。官府不到,漢人不敢前往移墾。當初台灣北部漢人聚落只有兩個,一個叫竹塹埔,一個叫淡水堡。這兩個地方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當地的原住民平埔族很和善,所以漢人移入很快就與當地原住民打成一片。竹塹是一位叫王世傑者於1691年率子姪族人百餘人入墾。當時竹塹居住的原住民聚落叫Teksam社,因此以閩南語發音音譯為竹塹。淡水堡聚落在今台北火車站靠近水門的地方,當時居住的原住民稱該地為Tagana,1709年泉州三戶墾戶陳、賴、章到此開墾,取名大加納堡。後移民日多沿著河岸往南發展則成今日的萬華,當時叫艋舺。往北發展則成迪化街之大稻埕。最後從萬華到大稻埕的沿岸地區都叫做「淡水」。與今日之淡水不同,今日之淡水當年叫滬尾。
像這樣只管理四分之一台灣的情況延續了39年之久,1721年發生了朱一貴之變,這是台灣三大民變的第一個。所謂三大民變是這三次民變都幾乎佔有全台灣。另兩個是1786年的林爽文之變及1862年的戴潮春(萬生)天地會之變。
初期的民變幾乎都與反清復明有關。朱一貴家庭富裕,好結交朋友。有一江湖術士告訴他,經推算朱一貴應是朱元璋的後代。在旁邊的人鼓噪下終於起兵反叛。當朱一貴快攻到竹塹時南澳總兵藍廷珍派其堂弟藍鼎元潛入下淡水64個客家庄(今高雄附近)策反,約有一萬人倒戈。朱一貴只好回頭,此一耽擱清兵才得以即時趕到平亂。
亂平以後,清廷派巡台御史吳達理巡視台灣,藍鼎元建策應設官治管理淡水堡及竹塹堡三十五庄。吳達禮經過視察後於1723年決定先設置彰化縣(從諸羅縣分出),並籌設台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府治暫與彰化縣共治,以管理大甲溪以北的北台灣地區,宜蘭雖屬轄內但未設治。結果淡水分府在彰化一拖就拖了33年之久。
其實在漢人不多的地方設治,辦公處所卻寄住漢人較多的地方在往後的例子屢見不鮮。1684年設三縣時,鳳山及諸羅兩縣縣治一直設在台南達二十年之久。淡水分府寄住彰化那麼久本來不足為奇,問題是後來想移到北部時反而發生困難。原因是當初吳達禮設定的層級「分府」有爭議。當年的台灣只有台灣府一府,無論是有設治未設治的地方理論上通通歸他管。今天一個面積占台灣一半的分府要到北部,這分府的同知是不是與台灣府知府同級?另一個問題是吳達禮當初選定的府治為淡水的艋舺,所以取名淡水分府。但距離河岸如此之近安全問題值得考慮。
由於有爭論,所以每次有人提到儘速將分府移到北部時就胎死腹中不了了之。這個情況直到第十代淡水同知曾日瑛時才得以解決。曾日瑛是唯一從淡水同知直升台灣府知府且死於任內者。他一直在推動府治儘早移到北部,讓漢人得以安心往北移墾。由於在此之前同知徐治民於1733年在竹塹環植刺竹,並建四座木製城樓已有城之雛形。曾日瑛於是將府治確定為竹塹。同時將淡水分府改名淡水廳,確定為縣級。當然實際移到竹塹的時間已經在第十六代同知王錫縉的時候了。
好了,我們再把主題回到台灣地方體制之沿革。
1727年增設澎湖廳,澎湖由遠在台南的台灣縣管理確有不便之處,予以獨立為澎湖廳確有必要。1756年淡水廳正式移到竹塹。
1786年11月林爽文之變,曾攻佔竹塹。這是竹塹唯一被攻佔的記錄,竹塹城從來沒有被攻破過。結果因泉州人莊錫舍在諸羅倒戈,林爽文只好回頭圍諸羅城。諸羅被圍達半年之久始終不肯投降。結果清兵趕到才得以解圍。
1788年乾隆皇帝下詔將諸羅改名嘉義,表嘉忠懷義的意思。
1812年增設噶瑪蘭廳,是由淡水廳分出。至此共有一府三廳四縣。
1875年因後面將提到的牡丹社事件,沈葆禎來到台灣。他將台灣地方體制作了一些調整。
首先他將已分成噶瑪蘭廳及淡水廳之大甲溪以北地區合併成台北府,全台變成兩府即原來的台灣府(台南)及台北府。
噶瑪蘭廳改為宜蘭縣,縣治在五圍(今宜蘭市)。淡水的名稱還給艋舺,設為淡水縣,縣治在今台北北門外。淡水廳改為新竹縣(竹塹改名新竹),俗稱淡新分治。另設基隆廳(雞籠改名基隆),又增設埔里社廳,廳治在林圯埔(今竹山鎮)。南部則增設恆春縣及卑南廳,全部由鳳山縣分出。因牡丹社事件是生番原住民殺人惹事而引起,故後面的二廳一縣都是為了理番而設的。
1881年福建巡撫岑毓英選定彰化縣的橋孜圖(今台中市橋仔頭)為將來省會之地。
1885年台灣建省,劉銘傳任首任巡撫。由於在他之前已選定台中的橋孜圖為省會,所以劉銘傳在1887年將台北府及原台灣府之一部份分出增設台灣府,原台灣府改名台南府。新的台灣府府治在橋孜圖,下設台灣縣(今台中縣),縣治也在橋孜圖,原台灣縣改名安平縣。另外增設雲林縣,暫與埔里廳(原埔里社廳)共治。又增設苗栗縣,縣治為夢花莊(今苗栗市)。加上舊有的彰化縣及埔里廳就構成新的台灣府了。
台北府也增設南雅廳,廳址在大嵙崁即今之桃園大溪。當年漢人可以搭船沿大漢溪直達大嵙崁,所以漢人聚集很多。當地原住民稱其地為Dage,意即山邊平原的意思故名之。在此設治可以管理淡水、新竹兩縣之沿山地區。
1889年增設台東直隸州,由原卑南廳擴充,屬縣級,預定州治為水尾,但直到日本人來為止都一直寄住鳳山縣衙,沒有移到台東。其最後一任縣令叫胡傳別名胡鐵花,他的兒子叫胡適之。胡適三歲時曾到台灣住了三個月。
1891年雲林縣終於移到斗六。
1894年台灣巡撫邵友濂正式確定將省會移到台北。至此到1895年日本人來為止,台灣共有3府1州4廳11縣。列舉如下:
台北府:3縣:淡水縣(艋舺)、新竹縣、宜蘭縣(五圍)。2廳:基隆廳、南雅廳(大嵙崁)。
台灣府:4縣:台灣縣(橋孜圖)、彰化縣、雲林縣(斗六)、苗栗縣(夢花莊)。1廳:埔里廳(大埔城即今埔里鎮,廳治由竹山移來)。
台南府:4縣:安平縣(台南鎮北坊)、鳳山縣(埤頭)、恆春縣(猴洞)、嘉義縣。1廳:澎湖廳(媽宮)
1州:台東直隸州(水尾)。
最後我要談談清朝領台期間自牡丹社事件以後之後台灣時代。
自從1684年清朝在台灣設治到1874牡丹社事件發生的一百九十年間,清廷對台灣的統治政策是消極的。對台灣有產階級或在台公務人員採取不信任態度,都要求將家眷留在大陸作為人質以防叛變。而一般低階層的普羅大眾也只能單身到台灣,管理的方式採取的則是放任政策,也就是只要不與官府作對,即使殺人放火的事也很少去管。加上大批的「羅漢腳」精神上無法發洩,三五成群就集體幹架起來。閩南人可以與客家人械鬥,而同是閩南人的漳州人與泉州人也可以械鬥,今天到「芝山岩」看到當年為了械鬥可以建造如此規模的防禦工事,不禁令人嘆為觀止。甚至為了分家產,大房與二房也可以械鬥,而且一打打了兩三代還不肯停止。所以甲午戰敗後,李鴻章在日本下關的春帆樓告訴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台灣三年一小亂,五年一大叛,統治不易」不是沒有由來的。
但1874年發生的「牡丹社事件」卻讓清廷的態度有了180度的轉變。所以我將這一年以後的期間稱為「清領時期的後台灣時代」。
其實牡丹社事件是一件很單純的意外事件。1871年有一群琉球漁民因遇風沉沒,有66人自恆春八瑤灣上岸,誤入牡丹社被生番原住民所殺,只有12人逃出被鳳山縣衙救起,輾轉送往福州琉球賓館,一年後終於回到琉球。
此時日本因明治維新國力日強,少壯之主戰派一直主張對外侵略。首先琉球之中山王被抓到九州軟禁,逼迫他承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地。清廷為息事寧人認為琉球每年有上貢承認中國的宗主地位即可,琉球事中國不管。結果中、日兩國變成琉球的共同宗主國。主戰派又主張征韓,但文人首相政府認為時機未到而不贊成。結果日本中央發生了幾次政變式的暗殺事件,雖然事未成功但對文人政府造成很大的震憾。
為了平息這股浪潮,突然發現牡丹社事件可以用來作文章。於是由日本駐華大使副島種臣派柳元前光赴北京的總理衙門與毛昶熙及董恂討論台灣番地之管轄權問題。柳元質問台灣生番何以殺害中日兩國之屬國琉球居民。毛的答復是:「此是生番之事,熟番者置府縣治之,生番則置之化外甚不理事也」。說這種話代表毛甚無國際法的觀念。柳元即回答說:「既為化外,其地亦應為化外,人人可取而得之」。毛雖一再強調台灣全島為中國領地,但日本已決定進攻南台灣。
此時有位美國前廈門領事李仙得到日本看看有什麼機會,聽到這件事以後就跑到主戰派的陸軍元帥西鄉隆盛那兒遊說,說清廷的意思就代表台灣番地應為無主之地,應儘早取得。西鄉於是派其弟西鄉從道主其事。從道先在長崎成立台灣番地事務局,聘李仙得為顧問。由三菱等商社提供船隻及後援。
於出兵前,日本派人向英國駐日大使巴夏禮告知出兵的原因。巴夏禮早就知道日本有向外發展的野心,他不動聲色地說:「你們的義舉很好,但台灣仍是中國的領地,你們出兵有沒有得到中國的同意?」當他知道沒有後,巴夏禮說:「既然沒有,我不得不宣佈中立」。
西鄉從道怕事情有變,主張馬上出兵。於是率兵3000人從長崎出發,直奔台灣。此時英國聽到日本已經出兵,於是聯絡各國出面干涉,結果美、義、俄、西紛紛宣佈中立。西鄉從道接到通知,進而一想,既然要通知中國政府才行,於是派遣福島九成率200人至廈門向閩浙總督李鶴年遞交「征台通知書」,他本人則繼續向台灣前進。這時候美國突然發電報要求李仙得馬上到廈門報到,表示美國決不插手這件事。
日軍在1874年5月自位於恆春車城的南社寮登陸。實際戰鬥只有十天左右,但西鄉卻在車城成立都督府,稱為「台灣番地都督府」自任都督,準備久居。
清廷接到李鶴年的通知,結果一片譁然,日本如此蕞爾小國竟敢撼動中國天朝之威,主張予以嚴懲。此時又像當年施琅要收台灣時的情形一樣,一批在朝的權貴認為台灣為瘴癘之島、彈丸之地,孤懸海外守之不易,島上漢人易生亂事很難管理,不如趁此機會送與日本請其代為約束。說這話的不是別人,就是陸軍系統的。自從太平天國之亂結束,旗人系統的綠營已徹底瓦解。代之而起的漢人鄉勇,曾國蕃的湘軍,李鴻章的淮軍都是當紅的權貴。左宗棠也被派去打新疆。這些陸軍若要去打台灣勢必要使用海軍船隻否則過不去。與其功勞給別人不如主張放棄。
此時船政大臣沈葆禎出面奏稱,百年來外患均自東南沿海而來,台灣正處於通南洋之國家門戶,台灣失,則東南四省將失去屏障,所以台灣不但不應放棄,而且更應加強其防務。結果沈葆禎被派為欽差大臣,到台灣辦理海防等事務。此舉讓那些主張放棄的陸軍系統跌破眼鏡,如此大好機會竟然失去。
而在台灣的西鄉從道也遭遇了困難。所留守車城的日軍2800人因瘧疾病死了525人。未死的也病懨懨的成騎虎之勢。而英美兩國又加緊壓力,謂義舉既然完成,沒有長期佔住他國領土的理由。西鄉原本頑固不理,但聽到沈葆禎已調派洋槍隊一萬名準備渡台,而日軍已無戰鬥力只好軟化。但仍頑強地要求清廷,謂此舉為義舉,主要在替清廷懲罰殺人的生番惡徒,所以中國應替他出軍費。清廷竟然賠款五十萬兩,並答應放棄琉球的宗主關係。西鄉於是將牡丹社原住民全數絕滅,一個不留,然後於1874年12月22日全數撤退,總計停留半年。
沈葆禎1874年6月17日來到台灣以後,由於此事與生番惹事有關,所以他的政策就較偏重理番方面。當然地方體制的行政重劃已如上述。既然事件發生地在恆春,他特地建了恆春城,另外為了開山而打通了四條山路,對後代影響很大。
首先由海防同知袁聞柝由赤山(即今高雄萬巒)到卑南,於1874年8月完成,即今之南迴公路。
總兵張其光由社寮沿岸開通至卑南,於1874年12月完成。即今濱海公路之一段。
總兵吳光亮領兵三營由林圯埔(竹山)開通至墣石閣(今花蓮玉里),即八通關古道共265里。1875年11月完工。這一條路影響最大,因為終於可以通到花蓮後山。今天的新中橫公路也是以這條路為基礎開挖的。他在路中刻有「萬年亨衢」石碑,今日已成沿路勝景。
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領兵十三營由蘇澳到奇萊(即今之花蓮)之海岸步通道共205里,於1874年12月完成。這就是今天的蘇花公路。
沈葆禎將渡海禁令開禁,又要求福建巡撫每年冬春兩季應移駐台灣,此舉對台灣的重要性提升不少。沈葆禎在台十一個月兩度來往後就回到大陸當兩江總督兼通商事務大臣,未再到過台灣。
沈葆禎來台時福建巡撫為王凱泰,王之後繼巡撫丁日昌及再後的吳贊成都是船政大臣出身。
再接下去為勒方錡、岑毓英、張兆棟,張兆棟是到台灣的最後一任福建巡撫。接下去的劉銘傳是以代理福建巡撫再真除為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的到來是因為中法戰爭牽扯到台灣。
法國佔有安南(今越南)南部有十年之久,安南自組反抗軍與之對抗。太平天國餘部黑旗軍由劉永福帶領也駐紮在安南,兩軍對壘已有一段時間。1883年突然大戰起來,法軍大敗,於是於1884年轉攻基隆。
法國要基隆的原因是因為基隆有煤礦,本身又是港灣。在使用蒸汽機為動力的鐵殼船時代,基隆搶得到則整個中國沿海地區及日本、南洋都在控制範圍內。但法軍司令孤拔看過基隆後發現基隆四周都是高山,若在山上設砲台,則港內的船隻全部暴露在火線之中,故主張直攻大沽口以逼迫中國放棄安南,但法國政府卻一意孤行堅持要基隆。
其實法國攻台之前李鴻章因與外國人有交往所以得知法國人要攻台灣的消息。十年前陸軍系統因一次失誤而坐失良機,此次當然要把握,所以李鴻章就趕快去找慈禧太后,告訴他法國人將要攻台灣的事。慈禧太后告訴李鴻章,法國戰爭的事就由李全權負責。李鴻章即推薦一位淮軍的一員猛將劉銘傳來負責台灣防務。
劉銘傳是安徽合肥人,與李鴻章同鄉。因排名第六又臉上有麻子故名劉六麻子。在淮軍中以勇猛出名,所帶軍隊自稱銘軍,因在太平天國之亂時,常與英法等國的軍隊并肩作戰,所以對外國軍隊的戰法及兵器的使用非常熟悉。但劉銘傳沒有功名,若要派到台灣應以何種頭銜前往很傷腦筋。最後李鴻章以代理福建巡撫派劉銘傳到台灣辦理防務。
劉銘傳於1884年7月16日帶領十營銘軍抵達基隆。剛一上岸的第二天,法國人就從基隆大沙灣攻上岸,正好被劉銘傳碰個正著。雙方激戰結果各有損傷,但法國的死傷更重。於是雙方同意暫時停戰,清理屍體,法國人葬的地方即今日的法國公墓,中國人葬的地方就是今日的民族英雄墓。
劉銘傳於是在二沙灣建砲台,稱為「海門天險」。彰化阿罩霧(霧峰)林朝棟自備餉糧自成一軍稱為棟軍,剛好來到基隆。劉銘傳認為基隆有天險,他判斷法軍會從淡水(當年的滬尾)上來,就留銘軍300名與棟軍守基隆,其他軍隊全部移到淡水,在今淡水高爾夫球場附近建了一個砲台稱為「北門鎖鑰」。
劉銘傳來的時候台灣道為劉璈。劉銘傳一來就要求劉璈籌餉銀五十萬兩,劉璈認為金額過大抗命不付,於是由大嵙崁的林維源(板橋林家花園的林家祖先)捐二十萬兩支應。
孤拔知道法軍攻基隆失利,即命令主力直攻淡水,自己則帶著艦隊到福州的馬尾港外對著港內的南洋艦隊砲擊,數分鐘內南洋艦隊全數沉沒完全瓦解,馬尾造船廠被擊毀。清廷正式向法國宣戰。
劉銘傳知道海戰拼不過法軍,所以一直在陸上以逸待勞,當法軍三千人從淡水上岸時被銘軍迎頭痛擊,法軍大敗。此時孤拔又回頭攻陷基隆,但銘軍及棟軍退守山上,孤拔聽到淡水登陸失敗於是不敢久留而放棄基隆,但他又到澎湖砲擊,澎湖失陷。然後在海岸外封鎖台灣。
基本上劉銘傳這一戰是打贏了,但台灣被封鎖三個月也顯現出不支的狀態。李鴻章一想也該見好就收,於是去見慈禧太后說,安南已被法國佔有十年,而且僅是宗主關係,台灣卻是屬地,放棄安南保有台灣也是值得。慈禧太后不得已只好答應李鴻章的建議。
1885年6月9日中法兩國簽訂天津條約,中國放棄安南的宗主權。兩日後孤拔因瘧疾病逝於媽宮,法軍於7月22日撤離台灣及澎湖。
事件結束後劉銘傳因有戰功,可以正式升為巡撫了。而牽延多時的台灣建省問題也正好可以達成。於是在1885年9月劉銘傳真除為首任台灣巡撫。
但台灣建省的問題在歷史上留下了一些疑點。首先,光緒十一年即1885年10月12日慈禧太后下懿旨稱:「台灣為通南洋之門戶(註:這就是本廟光緒匾額「金門保障」的由來,金門即國家大門的意思),茲將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福建事務由閩浙總督兼管」。這已可表示台灣正式建省了。但有兩個疑點。首先,劉銘傳九月真除,十月台灣才建省,則劉真除時是什麼巡撫?其次,福建是管台灣的,福建巡撫改名台灣巡撫,照講變成台灣管福建了,但福建事務由閩浙總督兼管,這表示台灣巡撫不須管福建了,福建變成總督直轄,這與清制不合。
經查清史卷七十有載,光緒十三年(1887年)台灣府升為行省,與福建分治。可見閩台分治是在建省兩年後才達成的。
但分治後許多財產分配問題或權利義務的糾葛紛紛出現。於是在1888年又頒令仿甘肅新疆體例,閩台必須聯成一氣,於是再改名為「福建台灣巡撫」兼掌台灣的學政權(原為台灣道的職掌),可見分而不離。當然,這個問題在日本人來了以後就解決了。
劉銘傳升任巡撫以後在台灣大力推行新政。他後來被稱作「台灣現代化之父」,為什麼?他採用了多位外國人作為顧問,首先他建了中國第一條正式營運的鐵路,從淡水到基隆。台北城牆於1884年完成,當年被稱為淡水的艋舺及大稻埕,也就是台北最熱鬧的地方卻被圍在外面。城內就像幾年前信義計劃區剛開發時,路都開好了,到處是空地。劉銘傳來了以後盡量鼓勵大家到城內建房子。他又在直潭堰設了一個簡易的水力發電,然後在台北城內街道裝電燈,這是中國第一個用電燈的地方。他又在城內主要街道口裝自來水。咦!自來水是如何來的?原來他是利用類似我們在荷蘭看到的水力滾輪將井水打到高處再引到各街口。雖然只是井水,但在當時已是非常了不起的事,也是中國第一。他又設郵政總局在台北,經過日據時代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他的郵政總局。他又建立了全島電報網,並且拉了兩條海底電纜到大陸。在他離台時,鐵路差一點就通到新竹。日本人後來也幾乎以他的規劃來建設台灣。外國人到台北曾稱讚是東方最美麗的城市,有小上海之稱。
劉銘傳最後會出問題也是跟外國人有關係。基隆煤礦產的是良質煤,劉銘傳知道以舊法開採成本太高。他為了吸引外國技術,就私自訂了一個章程,允許外國人入股開採。但他忘了當時中法戰爭就是為了爭基隆煤礦而在台灣開打的。此事被告到中央,劉銘傳知道撤職不能免,於1890年6月以耳目俱病為由奏請辭職,但被革職留任。經三次請辭,於1891年6月離職。據他事後說這一年渡日如年,總計在台七年。
劉之後續巡撫為1887年任台灣首任布政使的邵友濂。何謂布政使?就是一省的財政大臣。台灣獨立建省了,應有自己的布政使。邵友濂剛到台灣時,淡水縣衙剛被移到台北城內,位於台北城北門外的舊縣衙就交給新布政使當布政使司,如今只剩台北市政府立了一塊石碑標出它當年的位子而已。後來在台北城內新建布政使司,比巡撫行館更大更漂亮。日本人拆掉以後,因建築實在太漂亮了,所以將一小部份移到植物園保存。
邵友濂由台灣布政使又調回大陸當湖南巡撫,然後再回台灣接劉銘傳的台灣巡撫。有人批評他一來就將劉銘傳的新政大部份都停掉了。但事實上劉的新政已將台灣的財政掏空,邵在當台灣布政使時已十分瞭解。所以不得不停掉大部份新政,包括一小段剛興建的鐵路也把它拆掉,但他最起碼將台北到新竹的一段鐵路完成。
邵友濂時完成較重大的事包括,1894年將省會移到台北,確定今日台北的地位。又派布政使唐景崧及台灣道顧肇熙主持編撰台灣通志稿(因日本人來而無法完成)。完成澎湖廳志,鳳山、雲林、新竹三縣的采訪冊,對後世治史影響很大。
接邵友濂的是台灣末代巡撫唐景崧,廣東人,他是布政使直升巡撫的。然後日本人就來了。
在甲午戰爭中台灣完全未受戰火所波及,結果卻被清廷雙手奉送給日本佔領。慈禧太后因甲午之戰破壞了她六十大壽慶祝事宜而悶悶不樂,於是問李鴻章「李中堂,聽說你這趟到日本把台灣給丟掉了」,李鴻章回說「回老佛爺,台灣一地男無情、女無義、鳥不語、花不香,棄之不足為惜」也算是曠世名言了。
當年台灣人都認為如果因戰敗才被佔領還有道理,那有不戰就被佔領的。所以在初期的十二年間,此起彼落的以生命與日本人周旋。
當日本人從澳底上岸,只花了九天就進了台北城。原以為此後的路途會很順利,沒想到在到達新竹以前突然從三峽及大嵙崁衝下一批人與日本人幹起來。日本派來接收的軍隊是剛剛才成軍而裝備最精良由皇族青年組成的近衛師團,還沒有戰鬥經驗。結果面對拿著鋤頭、鐮刀、棍棒的台灣人竟然不知所措,死傷慘重。台灣人搶得武器彈藥更是如虎添翼。結果還是靠日本派兵增援才花了二十多天把事情擺平。
事情結束後,清點台灣人的屍體共約二百五十具,其中五十具是婦女,很多人死的時候手上還拿著掃刀、農具。這件事對日本人造成很大的震撼,因為日本女人是不參加戰鬥的。當時有一位美國籍隨軍記者曾記下了當時的情形,對台灣人的英勇讚嘆不已。
總之在整個日據五十年。台灣人先是十二年的武力抗爭活動,三十年的政治抗爭運動,以腦力、智力與日人周旋。最後八年則在戰爭體制下皇民化運動的日本人高壓控制下,台灣人默默地承受著戰爭所帶來的不便及傷害,直到日本戰敗為止。
至於其他事件大家已能耳熟能詳,所以有關台灣歷史的部份就講到這裡。接下去要講城隍廟的事情。
講到城隍廟就應該從朱元璋講起。正史不敢說,但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是靠宗教組織起家的,要不然誰都知道朱元璋原本是個乞丐,後又當和尚,如何發展到成為開國之祖?金庸的小說就寫得很清楚,朱元璋是靠「明教」(即拜火教、祆教)起家的,不管是不是真的,朱元璋與宗教的關係是無庸置疑的。
城隍的信仰與朱元璋關係密切。雖然城隍的信仰自古即有,晉朝以後因佛教大量傳入,道家也吸收佛教的宗教儀式而自成道教的宗教信仰。城隍信仰也因而變成民間自行建廟以求祈福、求雨、求晴、祭天的地方。朱元璋完成建國以後,他知道城隍的信仰可以作為控制人民思想的工具。因為城隍在陰界綜理每個人一生功過的特性正好可以以陰律補陽律之不足,於是大力提倡並加以制度化,形成官方修建維護的官廟性質。
首先他將城隍仿陽間官吏的制度將城隍分成幾個層級。依王公侯伯子男劃分,只有京城的城隍才可稱王爵。但明太祖原定都南京,成祖時才移到北京,所以明朝有兩個京城隍。但有王爵的城隍廟因為朱元璋為記念建國過程中打勝戰的地方而有數個。公爵則由府級的城隍使用,侯爵由郡或州使用,伯爵由縣使用,子、男很少使用。基本上明朝的地方體制較亂,所以大多以爵位來代表城隍的層級。
但清朝實施行省制度,地方體制較有規則。所以就以地方體制的層級來劃分城隍的層級。清初雖保留京城隍,但中業以後都被升為東嶽大帝。其實東嶽大帝是舊有的神明,與城隍相近,都是兼管陰陽的神祇。東嶽是四嶽之首,以其代表京城隍是合理的。所以京城隍就不見了,剩下最高層級就是都城隍。
依照清律,一個省應有一個都城隍(註:「都」省都的意思),所以都城隍是屬於省級的。但明朝沒有省,所以都城隍應使用明朝的府級爵位,即公爵。但有人認為清朝中業以後已無京城隍這一層級,都城隍應使用王爵。這個現象在清朝末年大陸曾經發生。但這是不合體制的,台灣還沒發生這種現象。
由於上述原因,清朝的府城隍就依序降為侯爵。而郡、州在清朝已大部份不用,所以縣城隍一樣是伯爵。
明朝以爵位定城隍的層級有一個缺點,若地方發展沒落,城隍的爵位不容易下降,造成名不符實。清朝以地方層級來分城隍的層級較客觀。但若有明朝以前建的城隍廟,其已經獲得的爵位,清朝很少加以變更,但層級卻依據現有的地方層級加以調整。所以若有城隍的層級與爵位不相符合,就要看看是否明朝時建的廟。
清朝不但承襲明朝城隍信仰以陰補陽的觀念,而且更進一步鼓勵這種信仰。天子拜太廟就是拜祖先,拜天壇就是祭天。地方官吏就拜城隍,不但初一十五要拜,春秋兩祭要拜,剛一上任更是先要拜城隍。所以清朝的地方官吏非常熱衷建城隍廟。
新竹城隍廟是淡水廳修建的官廟。前面已經說過,淡水廳於1723年成立後曾寄住彰化達三十三年之久。第十代淡水同知曾日瑛是淡水廳得以順利移到竹塹的關鍵人物。他為了表示儘早將廳址移到竹塹的決心,在官治到達竹塹的九年前(1747年,乾隆十二年)就到竹塹興建新竹城隍廟。新竹城隍廟是在1747年農曆2月17日開始起造,次年(1748年)農曆8月16日落成,同年農曆11月29日城隍爺安座。初期依例為縣城隍,顯佑伯。
淡水廳從1723年成立到1875年(光緒元年)沈葆禎淡新分治廢廳止共歷152年,其中33年在彰化,119年在竹塹。總計淡水同知共103代,其中15任在彰化,第16代起88任在新竹。都是閩粵以外之省籍人仕擔任,其中還有旗人。功名有進士、舉人、貢生。可見清廷對邊陲地方用官十分寬鬆。但因為怕台人造反,官吏的品格都有經過篩選,所以103任淡水同知不乏憂秀的官員。
1875年沈葆禎時淡新分治,成立台北府,府治暫厝原淡水廳治三年,新竹城隍於是依例升為綏靖侯府城隍。台北府於1878年移到淡水艋舺,1884年台北城完成後又移入城內。照講新竹城隍不應該再往上升,但新竹城隍為何會成為都城隍呢?
這要從劉銘傳說起。劉銘傳剛到台灣時,台灣道是劉璈。劉璈湘軍出身,到台灣已有一段時間。他依循慣例將重心放在南部,所以北部只放兩營兵力,其他兵力全部跟他在南部。劉璈與南部民眾相處日久感情深厚。劉銘傳一到台灣就要求劉璈籌餉銀五十萬兩,劉璈拒絕。當時台灣已有兩個府,卻只有一個台灣道。劉銘傳來之前劉璈是台灣最大,而劉銘傳來的時候還只是個代理巡撫而已。前面已經講過,海軍與陸軍有互鬥較勁的味道,事實上陸軍的湘軍與淮軍也是如此。或許是這些原因劉璈才敢抗命不睬。
但人要倒霉擋也擋不住,法軍一直在進攻台灣北部。在與法國作戰的一年中,劉璈在南部始終未發一兵一卒。所以中法戰爭一結束,劉銘傳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參了劉璈十八條罪狀,害得劉璈差點滿門抄斬。後來湘軍系統雖然替他打點而留下了一條命在,但被革職查處。
這件事對南部的民眾造成很大的震撼,原來新來的巡撫如此不通人情。這一點造成劉銘傳與南部民眾產生了很大的疑慮。
其次,台灣建省了,劉銘傳也正式真除了,首先要考慮的是如何讓台灣的財政自給自足。台灣長期以來都靠福建的財政支援,主要原因是台灣雖物產豐饒卻稅收不足。這是因為位處邊陲,天高皇帝遠,有辦法的人根本不用繳稅。尤其當年占稅收大宗的田賦更是越有錢、越有勢力的人越不用繳稅。不繳稅的田地就叫「隱田」,尤其是施琅的後代更是台灣的最大地主,從來沒有繳過稅,大部份集中在今將軍鄉一帶。但北部因開發較慢而且多山,隱田較少。
劉銘傳為了挖出這些隱田便實施了一個叫「丈田清賦」的政策。叫人一塊田一塊田用尺量,再由政府發給田契證明。丈田的結果原有繳稅的田地七萬餘甲變成三十萬甲。大部份多出來的田地都在南部,所以劉銘傳與南部民眾的心結越來越深。
而前面提到的新政,劉銘傳幾乎把在南部收來的稅收全部拿到北部建設。結果就在這台灣建省的關鍵時刻,南部人對劉銘傳的敵視造成劉在台灣巡撫六年任期中一直不肯下南部去,台灣的政治重心終於向北部移轉。甚至原本定為省會的台中橋孜圖,劉銘傳也遲遲不肯去建設。直到1889年才開始建台中城,1890年開始在橋孜圖建巡撫衙署。但巡撫始終駐在台北,新的台灣府知府則始終駐在彰化,直到日本人來為止。
每年春天皇帝要祭天壇,就會邀請一些星象家或預言家來預測未來國運如何。1887年江西龍虎山天師府第六十一代掌門奏稱,他夜觀天象多時,發現天狗星始終交纏於牛郎及織女兩星之間。這個現象代表主殃台灣海島,應速辦法會以求化解。
光緒皇帝一聽十分著急,於是下了一道手諭給台灣,要求速辦法會。手諭當然是送到台北的劉銘傳手中。但官府沒有辦法會的經驗,劉銘傳又不肯到南部,北部的台北城還在建設中,台中的台灣府也還沒建設。若一定要在北部辦,則北部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城隍廟就數新竹城隍了。
但南部有歷史及規模的城隍廟比比皆是,台南赤崁的府城隍屬於明鄭承天府時威靈公級爵位的城隍,位階最高。而新竹城隍在1875年才升府城隍,爵位才為綏靖侯而已。若要在新竹城隍廟辦法會就必須要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才可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新竹城隍升為都城隍。所以劉銘傳就上奏稱,法會已選定新竹城隍廟舉行,而台灣已經建省,依例應有一間都城隍廟,故奏請將新竹城隍晉封威靈公(按清律)新竹縣都城隍。光緒於是下旨授與晉封,成為全台灣唯一的都城隍,並要求新竹城隍應於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中元節奉旨遶境賑孤祈求國泰民安。法會完成後又向光緒皇帝稟報法會成功,於是光緒親自提筆賜匾「金門保障」。一般都認為是先接旨升都城隍,再辦法會然後賜匾。若張天師的預言是在1887年(光緒十三年),而依據城隍廟後殿昭和十二年(1937年)所立的「重修新竹城隍廟碑」所述,林如梅將「金門保障」匾額掛上時是光緒十七年(1891年),則接旨升都城隍應在1888年至1889年之間,而法會應在1889年至1890年之間。實際時間只有依賴歷史學者到大陸找當年的官方往來文書才能釐清了。但一般都以光緒十七年即西元1891年作為新竹城隍升為都城隍及光緒賜匾的年代。
法會的主祭者為新竹天師府的林汝梅。林占梅及林汝梅兄弟為新竹城內的殷戶,俗稱為「內公館」。法會當然是不成功的,否則日本人不會來,有人說這是天意不可違。但林汝梅對這次法會噤若寒蟬的作法讓後人在追查當年事蹟時倍感困難。依據本廟特約道士邱先生的說法,小時候他與林汝梅的孫子很好,常到林汝梅的家,看到地上丟得滿地各方官員慶賀法會成功的匾額,可見這個法會在當時應是很盛大的事。邱道士說的時間經推算應在一九三幾年日據時代,距法會時間已過四十多年了。
新竹城隍廟的歷史有太多的疑點,但今天不追查,明天就會後悔。這就是我趁這次二百五十週年慶發起新竹城隍廟歷史探討的原因。當然歷史是越辨越明,下次再聽我談台灣歷史或談新竹城隍廟時,內容應該會修正得更詳實。在此之前我們需要做的事就是對台灣及新竹城隍廟的歷史不斷的探討及挖掘,不要因為這次活動結束而中斷。
希望今天的演講能讓大家滿意,謝謝各位。
以上是:
- 新竹都城隍廟 總幹事 鄭耕亞
- 於1998.9.4 在新竹市文化中心之演講稿
- 2005.12.6 校正